女娲 --- 申明俊

发表于 202004-2-16 11:25:00 [第:78909][点击:57]

修复女娲庙 严把文化关

──洪洞县教师进修校 申民顺

憗拑开展修复侯村女娲庙活动一年多来,村人、乡贤及有 关政府部门所表现的积极性令人钦敬与赞叹;取得的成绩 虽不象诸人所期盼的,却也小有所成,难能可贵。须知,修 复全民族的“祖庙”,既非侯村一村之责,亦非侯村一村 之力能荷。但在热情有余、冷静尚欠之际,也出现了一些 本应避免的问题,其中不容忽略的方面之一就是没有严把 文化关,以致产生诸般不良影响,而令方家见笑。究其表 现与原因,主要有以下几点:
憙拑 一、主宾倒置,几于失真
憗拑 侯村女娲庙自宋以来的千余年来,一直以“国庙”名 世,其作为中华民族的祖庙于情于理于史均不容置疑。既 有碑铭、《县志》文字为凭,又有旧址、废墟、巨柏、遗 碣作证。后世“陵寝”、“墓冢”之说,终因无据可考而 不成定论。持平和心态以常理度之,当为女娲庙之衍生物。 视为传说无可厚非,固指为实不免迂执,若“扬陵抑庙”, 倒置主宾,必为方家不齿。
孟繁仁先生(其人尚不具笔者所言方家之条件)文章 名世,陈香梅女士题词勒碑,更为此“墓冢”之说推波助 澜,令其几达空前之喧嚣。而堂堂民族祖祠,煌煌中华国 庙,几沦为仆人式的陪衬,真是令人可笑可叹可气。言及 此事,有不少人则幼稚或世故地认为:说成庙,恐被与“ 封建迷信搭界”;指为陵,则可同黄帝陵较美,且有利于 争取政府部门的立项、拔款…… 须知此种想法,尚属天 真;此种作法,必致失真。若不警惕以讹传讹,必生后患, 由我们自己“人为”地为后世制造谜团与障碍。憙拑
二、迷信“权威”,违背常识憗拑
去年农历三月,侯村村西楼旧址门楼顶部不知何人 主使,让用水泥刻上“女娲故里”四个大字,真是让人啼 笑皆非,天真幼稚到近乎滑稽儿戏。由“庙”衍生出“陵” 已似不当,但那主要是古人;而今由“陵”进一步而幻变 为“故里”,只能让外界觉得侯村人孤陋浅薄,甚至会让 人把侯村人修复女娲庙的义举视为一场“闹剧”。究其原 因,此乃一些人为制造“轰动效应”,由孟繁仁文章中“ 女娲长眠之地”的臆测而“发挥”的。
其次庙后两个土丘,一东北方,一西南方。据有关资 料推断,其西南方位的土丘,与它正南方有甬道相连接的 “子孙娘娘楼”,是“建于汉代建和年间”(公元147─ ─149年)的“华胥圣母庙”的基本内容,二者为一整体 共同成为女娲庙的连带建筑。此土丘当是华胥庙中的祈子 坛。《赵城县志》记载:“居左者为正陵”,几乎所有庙 宇都坐北向南。其左为东,右为西,这是“常识”;孟繁 仁文章中从“游客”自身角度所判的左右方位,恰恰来了 一个“颠倒”。而今村人亦依其说,计划修葺居于西南下 方的土丘──假“正陵”,此势必又制造一个新的笑话。
实事求是,尊重权威而不迷信权威,这是我们应取的 态度。彼一行业的权威,常为此一行业的立巴,恰是文人 易犯常人不犯的错误,我们不能把尚非权威的人当作或捧 为权威进而去迷信他们。君不见去年三月初十“仪式”上 那些“名人”兴致勃勃而不须负责地呼吁改地名、村名与 校名吗?一个个热情很高却憨态可掬。因此,村人乡贤遇 事确应“三思”,否则极易事与愿违,徒滋烦恼。
憙拑 三、主观臆测,时画蛇足憗拑
在修复女娲庙的一些宣传性的文字中,常可见到一些 与史实不符、无任何出处的内容。“墓冢说”虽为此类, 但古已有之,今人沿用时只要不“较真”,实不可厚非; “长眠之地”仅孟繁仁的一“家”之言,尚不足取。此指 大的、有关史与学的方面。
往近处说,把村东得名数百年的“老母洼”与女娲扯 上联系,连普通村民都觉得无聊。庙中古柏之一被称作“ 对节柏”,也是因阅碑文不慎而生的错判。实际情况则是 文中记载被“呼为对节者”乃指庙后古柏周围所生的一种 灌木,此木至今被人称为“对节木”,皮呈紫红色,木质 极坚,杆上密生对称的“圪节”,霍山内相当多。凡此种 种尚有不少。
传说,自有优美之处,引入文中仍须有出处、有交代; 倘若混入“史料”,必定产生负面作用。
须知,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疑团已经不少,已经让我们 大费周章,我们绝不能再制造新的“童话”。细节的失实, 常会令人们对整体真实性产生怀疑,这个道理并不深奥。
憙拑 四、宗教活动,易生歧见憗拑
侯村诸多佛教居士,为修复女娲庙而建言献策,捐资 出力;并有不少人站在前列,始终参与筹备与建设过程。 实在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敬重与效法,但一些纯属宗教范 畴的活动,如诵经、开光仪式、接受布施等等混杂其间, 则易引起不明真相且缺乏常识的人们的误会。如已有人认 为佛教居士为自己谋建“道场”。
当然,居士们的善举,依佛教教义下益自己的修行, 上报国土之恩。大凡居士均知南朝梁皇(武帝)修建“四 百八十寺”的功德,在禅宗初祖达摩上师那里只得到一个 “无”字的评价。因此,道场之谓,应属无稽。尽管如此, 筹建组诸贤应把握分寸,协调关系;居士们也应将宗教活 动安排在特定时间与场所;具有其他宗教信仰或不信任何 宗教的人们也应消除误会,不抱偏见,团结一致,共同投 入这一利国利民的活动之中。
“根祖文化,第一源头;天下娲庙,唯此为尊”。民 族祖祠,中华国庙,仅仅这些就足让我们自豪,足以鼓舞 我们将此义举坚持下去并推向深入。因此,希望诸位贤达 切实把好宣传活动中的“文化关”,以保障修复工作的顺 畅。
需要说明的是,拙文文中虽言辞似激,不合时宜,却 无故意贬低他人之意;虽然列举某些事例,仅作论据用之。 也请诸君切莫对号而生无谓之烦恼。即使不慎有冒犯之处, 尚祈诸君以雅量容之。
草于除夕午时修于正月十八酉正

1 2 3 4 5 6